时间:2025-11-29 08:54:45 来源:AG九游会亚游集团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92号雨耕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内思楼3F-319-75号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国投广场32号A座
一、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在西宁特钢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宁特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更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做。除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外,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芜湖信泽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所持西宁 476,135,811 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 给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而导致信息披露义 务人所持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发生的变化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92号雨耕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内思 楼3F-319-75号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青海润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份额比 例为93.3858%、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份额比例为 6.6142%。
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青海国投、芜湖信泽海的股权结构如下:青海国投直接持有欣世置业的股权比例为100%、青海国投直接持有青海三建的股权比例为100%、青海国投间接持有芜湖信泽海合伙份额的比例为93.39%。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青海国投、欣世置业、芜湖信泽海、青海三建构成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更是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基于其实际控制人青海国投关于集团内部的结构性调整,目的是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及提升协同支持效率的需要。
芜湖信泽海与青海国投已于2025年11月26日签署了编号为QHGT-ZBB-2025105的《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芜湖信泽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本次权益变更系因执行上述协议导致的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减少、持股票比例减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更外,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西宁特钢股份的计划。
若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更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信息公开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芜湖信泽海与青海国投已于2025年11月26日签署了编号为QHGT-ZBB-2025105的《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芜湖信泽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青海国投拟以现金非公开协议受让芜湖信泽海持有的西宁特钢476,135,81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4.63%。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执行上述协议导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减少、持股票比例减少。
2025年11月18日,经芜湖信泽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5年第三次(临时)合伙人会议审议决议,同意芜湖信泽海将所持476,135,81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4.63%)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至青海国投。
2025年9月28日,经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第十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决议,同意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芜湖信泽海将所持476,135,81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4.63%),交易价格参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确定。
2025年11月26日,芜湖信泽海与青海国投签署了编号为QHGT-ZBB-2025105的《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芜湖信泽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青海国投拟以现金购买芜湖信泽海持有的西宁特钢476,135,81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4.63%),本次权益变更将导致芜湖信泽海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西宁特钢股份不存在被限售、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更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西宁特钢股票的行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别的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芜湖信泽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迟线日
安徽省芜湖市镜 湖区长江中路92 号雨耕山文化创 意产业园内思楼 3F-319-75号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持股种类: 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 476,135,811股 持股票比例: 14.6273%
时间:2025年11月26日 方式:因执行《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芜湖信泽海产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发生权益变更,导致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减少、持股票比例减少。
(此页无正文,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芜湖信泽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迟线日